《规训与惩罚》

图书简介
        内容简介

       本书旨在论述关于现代灵魂与一种新的审判权力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论述现行的科学—法律综合体的系谱。在这种综合体中,惩罚权力获得了自身的基础、证明和规则,扩大了自己的效应,并且用这种综合体掩饰自己超常的独特性。……如果这意味着写一部关于现在的历史,那才是我的兴趣所在。在我这一代对我们的时代进行诊断的哲学家圈子里,福柯是对时代精神影响最持久的。
        作者简介
       米歇尔·福柯(1926.10.15——1984.6.25,卒年58岁),出生在外省一个富裕资产阶级家庭,父亲保罗·福柯是普瓦捷的外科医生和卫生学校的解剖学教师,母亲安娜·马拉贝尔是一位外科医生和卫生学校教师的女儿,其家庭有着浓厚的医学背景,父亲一直想让福柯学医,而福柯不愿如此,父子关系有些紧张(更改原名保罗·米歇尔·福柯或许与此有关),但福柯却始终依恋着母亲。

       后来,福柯进入了法国最负盛名的巴黎高等师范学院,这是法国传统的通向学术生涯的门户。在这里,他受教于梅洛·庞蒂等人学习哲学,尤其与阿尔都塞关系密切,曾加入法国共产党三年。但这段时间,福柯私人生活并不快乐,患有严重的忧郁症,甚至企图自杀。后来他曾教学于瑞典、波兰,登上法国大学机构的“圣殿中的圣殿”法兰西学院,晚年执教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著有《疯癫与文明——古典时代疯狂史》、《临床医学的诞生》、《词与物》、《知识考古学》、《规训与惩罚》、《性史》等。

       福柯的思想可以按照权力—知识—主体这三条轴线的发展线索,大体上分为三个发展阶段:60年代的知识考古学时期,70年代的权力谱系学时期,以及80年代的主体的伦理实践时期。实际上,正如《福柯传》的作者埃里蓬所说,“福柯从未停止让把自己的理论建树扎根于自己的个人经验,他甚至说他的每一部著作都可以当作一个自传片段来读”。或许也的确如此,《临床医学的诞生》很难说和他的医学家庭出身以及本人的抑郁体验无关,《性史》更牵涉着福柯的同性恋者的身份认同,福柯最后也因艾滋病逝世于巴黎。

       总之,福柯标志着一个时代,吉尔·德勒兹在一次采访中毫不掩饰地说:“我认为福柯的思想是现代最伟大的哲学之一。”
        成书经历
       20世纪70年代,福柯致力于运用自己的声望支持改善犯人人权状况的社会运动,并亲自发起“监狱情报组”以收集整理监狱制度日常运作的详细过程;他在维护移民和难民权益的请愿书上签名;与萨特一起出席声援监狱暴动犯人的抗议游行;冒着危险前往西班牙抗议独裁者佛朗哥对政治犯的死刑判决……所有这一切都促使他深入思考权力的深层结构及由此而来的监禁、惩戒过程的运作问题。这些思考构成了他70年代最重要一本著作的全部主题——《规训与惩罚》。

       《规训与惩罚》于1975年出版,本书的法文书名Surveiller et punir,直译过来是《监视与惩罚》。福柯本人建议英译本将书名改为Discipline and Punishment,监视变成了“规训”。除了discipline是本书的核心概念,还在于这个词的多义性。除了作为动词用的“规训”和作为名词用的“纪律”,这个词还有“学科”的意思。这个词的多义,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福柯思想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权力与知识的暧昧关系。
读书笔记
       第一章:犯人的肉体
       福柯在本书开篇呈现了残酷的达米安受刑场景件和巴黎少年犯监管所的规章,对比相隔八十年的两个事件指出惩罚方式已经发生了变革,并详细说明了这一变革的双重进程:公共景观酷刑的消失、将肉体作为刑罚主要对象的现象消失了。接着,福柯讨论了这一变革的后果,惩罚将愈益成为刑事程序中最隐蔽的部分,惩罚运作的对象从肉体置换为灵魂,罪行认定变成了一种奇特的科学——司法复合体,生成了一种肉体的政治技术学/权力的微观物理学。总之,现代社会对犯人的监禁关押(监狱)并非惩罚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结果,而是惩罚的权力技术更精微化的结果,是一种统治方式和权力技术运用的改变。这种现代的惩罚权力技术与一套知识、“科学”体系有着紧密的关联,后者为前者提供合法性证明。
       第二章:断头台的场面
       本章首先讨论了何为“酷刑”及其三条判断标准,酷刑是“引起某种令人恐惧的痛苦的肉体惩罚”,其三条基本标准:首先,它必须制造出某种程度的痛苦,这种痛苦至少能被计算、比较和划分等级;其次,酷刑应成为某种仪式的一部分。应该标明受刑者,应给受刑者打上耻辱的烙印,或者是通过在其身体上留下疤痕,或者是通过酷刑的场面;第三,从规定酷刑的法律的角度看,公开的酷刑和死刑应该是引人注目的,应该让所有的人把它看成几乎是一场凯旋仪式(伸张正义的仪式)。

       接着通过分析获得真相的整个过程,指出公开刑罚的重要目的是为了揭示真相。在此基础上,福柯进一步指出公开处决不仅仅是一种司法仪式,它也是一种政治仪式,展示权力的仪式,展现武装的法律的一种仪式。

       公开的酷刑和处决何以长期存在?又何以被力求“人道”声誉的惩罚所取代?公开处决的仪式中,主要角色是民众。在这种恐怖场面中,民众的角色是多义的,可能表现出对惩罚权力的拒斥,有时会出现暴乱。因为民众在展示罪恶的恐怖和无敌的权力的仪式中感到自己比任何时候都更接近那些受到刑罚的人,而且与那些人一样,民众感到自己比任何时候都更严重地受到不受限制的合法暴力的威胁。
       第三章:普遍的惩罚
       本章基于上述讨论指出,暴政面对着叛乱,二者互为因果。因此,刑事司法不应该报复,而只应该给予惩罚。但由于权力分布杂乱无章,权力集中于若干点上,造成了冲突和断裂。因此,需要确定新的策略以对付变得更微妙而且在社会中散布得更广泛的目标。改革运动的真正目标是建立一种新的惩罚权力“结构”,使权力分布得更加合理,既不过分集中于若干有特权的点上,又不要过分地分散成相互对立的机构。其首要目标是使对非法活动的惩罚和镇压变成-一种有规则的功能,与社会同步发展;不是要惩罚得更少些,而是要惩罚得更有效些;或许应减轻惩罚的严酷性,但目的在于使惩罚更具有普遍性和必要性;使惩罚权力更深地嵌人社会本身。总之,刑法改革产生于反对君主的至上权力的斗争与反对司空见惯的非法活动的地下权力(infrapower)的斗争的汇合处。

       作为改革的结果,任何一种犯罪都侵犯了整个社会,而整个社会,包括罪犯,都出现在任何种惩罚中。因此刑事惩罚是一种普遍化的功能,它随着社会共同体的功能及其各因素的功能一起扩展。
       第四章:惩罚的温和方式
       福柯认为惩罚不仅是普遍的,也是温和的,因此他继续叙述了不同于酷刑的惩罚的温和方式——监禁所和教养所。

       福柯认为惩罚艺术必须建立在一种表象技术学上。这项工作只有在成为某种自然机制的一部分时才能成功。想正常运作的话,就必须遵守几项条件:1.它们应该尽可能地不带有任意性;2.这种符号系统应该干预暴力机制,减少人们使犯罪变得诱人的欲望,增强人们使刑罚变得可怕的兴趣;3.因此,人们应该使用一种时间调节方法;4.对于犯人来说,刑罚是一种关于符号、利益和时间的机制;5.于是便产生了一套颇有讲究的宣传经济学;6.这将有助于在社会中扭转关于犯罪的传统话语。

       福柯比较了“教养所”与改革者们所设想的各种惩罚之间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共同点:首先,在惩罚的时间方向上与过去有所不同。‘教养所”是一-种面向未来的机制。它们的宗旨不在于抹去一种罪行,而在于防止其重演。其次,人们实施惩罚,不是为了消除罪行,而是为了改造(实际的或潜在的)罪犯;惩罚应伴有某种教养措施。最后,主张采用能够使刑罚因人而异的方法,惩罚都应根据每个犯人的特点及其对其他人的危害性来加以调节。差异表现在了解人的途径、惩罚权力控制人的方法、实现改造的手段中。首先看改革者的方法。刑罚应在什么地方施加压力,获得对人的控制?在观念上一人的利益观念、有利和不利、快乐与忧愁的观念上。而教养机构则以全然不同的方式活动。刑罚的作用点不是表象,而是肉体、时间、日常行为态度。总之,分歧在于,是建立一个惩罚之城还是建立一个强制制度?监狱的出现标志着惩罚权力的制度化。

       在这一章的最后,福柯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在18世纪晚期,人们面对着三种组织惩罚权力的方式。第一种是依然发挥作用的,基于旧的君主制度的方式。另两种都基于一种认为惩罚权利应属于整个社会,应具有预防和改造功能的功利主义观念。但这二者在所设想的机制方面迥然不同。但为什么第三种方式最终被采纳了?
       第五章:驯顺的肉体
       福柯首先带领我们回顾了17世纪初理想的士兵形象,借此指出古典时代的人就已发现人体是权力的对象和目标,“人是机器”,肉体是驯顺的,可以被驾驭、使用、改造和改善。接着分析了这些关于令18世纪的人感兴趣的驯顺性设计的新颖之处:首先是控制的范围,把人体“‘零敲碎打”地分别处理。其次是控制的对象。这种对象不是或不再是行为的能指因素或人体语言,而是机制、运动效能、运动的内在组织。最后是控制的模式。这种模式意味着一种不间断的、持续的强制。它监督着活动过程而不是其结果,它是根据尽可能严密地划分时间、空间和活动的编码来进行的。

       福柯认为上述这些方法可以称作为“纪律”,纪律是一种有关细节的政治解剖学。其目标不是增加人体的技能,也不是强化对人体的征服,而是要建立一种关系,要通过这种机制本身来使人体在变得更有用时也变得更顺从,或者因更顺从而变得更有用。这种政治解剖学的形成有着一个历史过程。最初,它们是在中等教育中起作用,后来又进入小学。它们逐步控制了医院领域。经过几十年的时间,它们改造了军队组织,它们完全被铭刻在一般的和基本的社会转变中。总之,规训技术揭示了个人系列,发现了一种“创生"意义上的进化。操练变成了有关肉体和时间的政治技术中的一个因素。它不是以某种超度为终点,而是追求永无止境的征服。

       如果说以上内容谈及对个体的规训,那么接下来福柯就谈到了力量的编排——规训群体。纪律不再仅仅是一种分散肉体,从肉体中榨取时间和积累时间的艺术,而是把单个力量组织起来,以期获得一种高效率的机制。这种需求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的:1.单个肉体变成了一种可以被安置、移动及与其它肉体结合的因素。2.各种年龄系列(纪律必须与之结合才能形成-种复合时间)也是机制的部件。3.这种力量的精细结合需要有一个精确的命令系统。被规训人员的全部活动都应该用简明的命令来表示和维系。

       总之,规训从它所控制的肉体中一种具有四种特点的个体:单元性(由空间分配方法所造成),有机性(通过对活动的编码),创生性(通过时间的积累),组合性(通过力量的组合)。
       第六章:规训的手段
       福柯认为规训权力的成功无疑应归因于使用了简单的手段: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以及它们在该权力特有的程序—检查—中的组合。

       层级监视:纪律的实施必须有一种借助监视而实行强制的机制。在完美的军营里,一切权力都将通过严格的监视来实施;任何一个目光都将成为权力整体运作的一部分。福柯以军营为例揭示了,一个建筑物应该能改造人:对居住者发生作用,有助于控制他们的行为,便于对他们恰当地发挥权力的影响,有助于了解他们,改变他们。

       规范化裁决:福柯先以波莱骑士孤儿院的审判会仪式为例指出:1.在一切规训系统的核心都有一个小型处罚机制。它享有某种司法特权,有自己的法律、自己规定的罪行、特殊的审判形式。2.规训处罚所特有的一个惩罚理由是不规范,即不符合准则,偏离准则。在规训制度中,惩罚具有司法一自然的双重参照。3.规训惩罚具有缩小差距的功能。4.在纪律中,惩罚仅仅是奖——罚二元体制的一个因素。5.按等级分配具有两个作用:一是标示出差距,划分出品质、技巧和能力的等级;二是惩罚和奖励。

       检查:检查把层级监视的技术与规范化裁决的技术结合起来。它是一种追求规范化的目光,一种能够导致定性、分类和惩罚的监视。它确立了个人的能见度,由此人们可以区分和判断个人。这就是为什么在规训的各种机制中检查被高度仪式化的原因。检查把权力的仪式、试验的形式、力量的部署、真理的确立都融为一体。在规训程序的核心,检查显示了被视为客体对象的人的被征服和被征服者的对象化。
       第七章:全景敞视主义
       福柯首先描述了17世纪末瘟疫令下人们互相监视,隔离消毒、警戒登记的图景。瘟疫是一种混合,规训是一种解析。规训施展自己的权力来对付瘟疫,确保权力毛细渗透功能的完整等级网络,管理控制甚至深人到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不存在戴上又摘掉的面具。

       福柯认为边沁(Bentham) 的全景敞视建筑正是双重模式实践的建筑学形象。全景敞视建筑是一种分解观看/被观看二元统一体的机制。在环形边缘,人彻底被观看,但不能观看;在中心僚望塔,人能观看-一切,但不会被观看到。全景敞视主义是一种新的“政治解剖学”的基本原则。其对象和目标不是君权的各种关系,而是规训(纪律)的各种关系。他分析了其构造的基本原理和实践主要后果:

       基本原理:四周是一个环形建筑,中心是一座嘹望塔。嘹望塔有一圈大窗户,对着环形建筑。环形建筑被分成许多小囚室,每个囚室都贯穿建筑物的横切面。各囚室都有两个窗户,一个对着里面,与塔的窗户相对,另一个对着外面,能使光亮从囚室的一端照到另-一端。然后,所需要做的就是在中心嘹望塔安排一名监督者,在每个囚室里关进-一个疯人或一个病人、一个罪犯、一个工人、一个学生。通过逆光效果,人们可以从嘹望塔的与光源恰好相反的角度,观察四周囚室里被囚禁者的小人影。这些囚室就像是许多小笼子、小舞台。在里面,每个演员都是茕茕孑立,各具特色并历历在目。敞视建筑机制在安排空间单位时,使之可以被随时观看和一眼辨认。

       主要后果:在被囚禁者身上造成一种有意识的和持续的可见状态,从而确保权力自动地发挥作用。一种虚构的关系自动地产生出一 种真实的征服。犯人使这种压制自动地施加于自己身上。他在权力关系中同时扮演两个角色,从而把这种权力关系铭刻在自己身上。他成为征服自己的本原。全景敞视建筑是一个神奇的机器,无论人们出于何种目的来使用它,都会产生同样的权力效应。

       然而,福柯却认为全景敞视机构所造成的权力强化不会有蜕化为暴政的危险。规训机制将受到民主的控制,因为它要经常地接待“世界上最大的审判委员会”。全景敞视建筑方案认为只有在下述条件下才能保证权力的生产性扩充:一方面,权力得以在社会的基础中以尽可能微妙的方式不停地运作,另一方面,权力是在那些与君权的行使相联系的突然、粗暴、不连贯的形式之外运作。全景敞视模式没有自生自灭,也没有被磨损掉任何基本特征,而是注定要传遍整个社会机体。从一种异常规训的方案转变为另-种普遍化监视的方案,是以一种历史变迁为基础的:在17和18世纪,规训机制逐渐扩展,遍布了整个社会机体,所谓的规训社会(姑且名之)形成了。
       第八章:彻底而严厉的制度
       福柯对“监狱制度”下了一个定义并分析了其生成性意义。他认为:如果一种机构试图通过施加于人们肉体的精确压力来使他们变得驯顺和有用,那么这种机构的一般形式就体现了监狱制度。监狱这个惩罚武库中的一个基本因素,确实标志着刑事司法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刻:刑事司法走向“人道”。但是,它也是新的阶级权力正在展开的那些规训机制的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刻:规训机制征服了法律制度。

       我们发现很难割舍监狱,首先是由于它采用了“剥夺自由”的简单形式。监狱的自我证明还基于它自身的角色。它被设想为或被要求成为一种改造人的机构。1.监狱的首要原则是隔离。2.工作同隔离一起被确定为监狱改造的有效手段。监狱不是工厂。它是而且按其本性应该是一台机器,犯人一工人既是它的部件,又是它的产品。3.监狱以一种更重要的方式超出了纯粹的剥夺自由。它愈益变成一种调节刑罚的工具。

       福柯接着分析了监狱这个司法机构和一般教养机构,以及其作用对象罪犯和过失犯的不同。刑事司法的相关对象是罪犯,而教养机构的相关对象是另一种人,即过失犯。教养技术和过失犯在某种意义上是一对孪生兄弟。过失犯与罪犯的区别在于,在确定他的特征时重要的是他的生活而不是他的(犯罪) 行为。过失犯与罪犯的区别还在于,他不仅是自身行为的制造者(从某种自由自觉的意志的标准看,他是负有责任的),而且他是被一组错综复杂的线索(本能、冲动、习性、性格)将他与他的犯罪行为联系起来的。
       第九章:非法活动与过失犯罪
       在这一章,福柯分析了监狱的反功能——生产与再生产过失犯,并主张恢复监狱的七条基本原则来建立良好健全的“教养条件”。另外,福柯认为过失犯罪构成了某种类似封闭的非法活动的东西,过失犯罪这个被控制的非法状态是统治集团非法活动的一个工具,而(警察-监狱-过失犯罪)三位一体的组合构成了一个永不中断的循环。

       监狱的失败包括维持过失犯罪倾向,鼓励累犯、把偶尔的违法者改造成习惯性的过失犯,建立一种封闭的过失犯罪环境。监狱造成甚至鼓励了一种过失犯环境的形成。在这种环境中,过失犯称兄道弟,讲究义气,论资排辈,形成等级,随时准备支援和教唆任何未来的犯罪行动。获释犯人的处境必然使他们成为累犯。刑满释放犯难以找到工作,只得过流浪生活,这是造成累犯的最常见的因素。最后一点,监狱把犯人家庭抛进贫困深渊从而制造了过失犯。

       因此必须恢复监狱的基本原则,它们构成了关于良好健全的“教养条件”的七条普遍准则:1.改造原则:刑事拘留应该以改造人的行为举止为其基本职能;2.分类原则:对犯人的隔离,至少是对犯人的空间安置,应该根据其行为所受到的刑罚,但首先应根据年龄、思想态度、将使用的改造技术、改造的阶段;3.刑罚调节原则:应该根据犯人的特点、进步或退步表现来调节刑罚;4.工作义务权利原则:劳动应该是改造犯人和使犯人逐渐社会化的基本要素之一;5.教养教育原则:对囚犯的教育,对于当局来说,既是有利于社会的必要措施,又是囚犯的义务;6.专业监管原则:监狱体制应该至少部分地受到一批专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7.辅助制度原则:监禁结束后应有监督和帮助措施,直至获释犯人彻底恢复正常生活。

       福柯认为,(警察-监狱-过失犯罪)三位一体的组合,三者相辅相成,并构成一个永不中断的循环。警察监视给监狱提供了罪犯,监狱把罪犯变成过失犯,后者成为警察监视的目标和助手,这种监视则有规律地把其中一些人送回监狱。
研究报告
        研究背景
       研究背景方面,福柯的思想根源可以追溯到法国哲学传统和现代社会科学的发展。福柯受到尼采、马克思、黑格尔等思想家的影响,也受到结构主义和现代主义的思潮的影响。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权力、知识和个体主体性的关系上。

       在《规训与惩罚》中,福柯通过对历史文献和案例研究的分析,探讨了惩罚制度的历史演变过程。他将传统的惩罚方式与现代的规训制度进行对比,强调了现代社会中权力与知识的交织作用。

       福柯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历史文献和案例分析,以及对权力机制和社会制度的批判性分析。他通过考察监狱、学校、医疗机构等社会机构的功能和作用,揭示了权力如何通过正规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方式对个体进行规训和控制。

       《规训与惩罚》的研究背景主要集中在对传统惩罚制度的批判和反思上。福柯认为传统的惩罚方式注重的是身体的刑罚和公开的惩戒,而现代社会则更加注重对个体行为的内在控制和规范。他试图揭示现代社会中权力如何通过监视、纪律和知识的运作,对个体进行规训和控制。
        研究目的
       (一)学术目的

       福柯以独特的视角观察权力运作,探讨西方十七世纪以后刑罚方式从公开惩罚到隐秘规训的历史变革,展示了西方政权从王权到资产阶级权力的变迁。正如他本人所说,“本书旨在论述关于现代灵魂 (主体)与一种新的审判权力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论述现行的科学一法律综合体的系谱。 在这种综合体中,惩罚权力获得了自身的基础、证明和规则,扩大了自己的效应,并且用这种综合体掩饰自已超常的独特性。”

       (二)现实目的

       福柯并不是“书斋里的哲学家”,相反,他一生都十分关注并积极参加各种社会运动,关注主流的政治和社会边缘人群。他支持旨在改善犯人人权状况的运动,并运用自己的声望发起“监狱情报组”。因此,《规训与惩罚》的写作出版和他致力于改善人权,揭露权力运作内幕大有关联。
《规训与惩罚》研究问题
“《规训与惩罚》的主题不是一般的权力问题, 而是考察权力-知识造成的‘支配技术’ (techniques of domination) , 尤其是现代规训技术。”福柯试图回答下列问题:在由古典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刑罚方式(权力运作的逻辑)发生了怎样的变革?这一变革过程背后的动因是什么?变革的机制又是什么?它对人类社会又有着哪些影响?
       研究对象
       《规训与惩罚》以刑罚方式的历史变革为线索,实际上是想探究权力运作的内在机制。“规训”既不会等同于一种体制也不会等同于一种机构。它是一种权力类型,一种行使权力的轨道。它包括一系列手段、技术、程序、应用层次、目标。它是一种权力“物理学”或权力“解剖学”,一种技术学。
       研究理论
       在福柯之前,关于“权力”的研究都是从宏观的国家视角出发。比如在霍布斯看来,权力是一种社会资源,如财富、名誉等。在争夺权力时,人类会陷入“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为了避免这种野蛮状态,需要每个人都将自己所拥有的一部分权力让渡出来,集中交给一个机构即国家,创造一个强大的“利维坦”来实现社会秩序。马克思也对权力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他认为,权力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权力的首要特征。马克思提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服务于生产力。权力作为生产关系的一部分,是由经济上占主导地位的阶级所掌握的,也是为经济的继续发展所服务的。

       福柯对传统权力观点进行了细致整理和深入分析,形成了自己的微观权力理论。他认为,权力不是单数的而是复数的,它以一种毛细血管的方式渗透进社会的方方面面的。现代权力不再停留在剥夺生命的低级阶段,而已经开始对生命进行训练、教导,对生命、身体进行管理;非但没有消灭肉体,相反使肉体在“驯顺”之后产生了全新的生产力。“权力变成了生产性的,它旨在促进各种力量的生产,促使它们提高、调整它们的秩序,而不是阻碍它们、消解它们或者摧毁它们。”
       研究方法
       研究单位:群体、组织。分析单位指的是调查所收集的资料直接描述分析单位中的个体。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分析了达米安遭受酷刑,阐述了军队、学校等组织内部的权力运作。因此,本书的研究单位应该是群体和组织。

       研究方法:权力谱系学。在后现代主义的诸子百家中,福柯对于社会、知识、话语和权力的分析无疑是独树一帜的。福柯这种将现代社会中的宏大叙事置于特定的历史与社会中去研究其被构成的过程、意义及其相互关系的路径,就是一种为人所熟悉的谱系学方法。《规训与惩罚》旨在从谱系学的立场论述现代灵魂与新的审判权力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由此论证惩罚权力在现行科学——法律综合体中是如何获得自身的基础、证明与规则的。
       基本观点
       (一)主张1刑罚方式的变革:从公开的惩罚到隐形的规训

       “我们已经看到了一次公开处决和一份作息时间表。它们惩罚的不是同一种罪行或同一-种犯人。但是它们各自代表了一种惩罚方式。其间相隔不到一个世纪。但这是一个时代。正是在这段时间里,无论在欧洲还是在美国,整个惩罚体制在重新配置。”“在众多变化中,我将考虑的是这样一种变化:作为一种公共景观的酷刑消失了。惩罚逐渐不再是一种公开表演、刑罚仪式、惩罚景观。”“在17和18世纪,规训机制逐渐扩展,遍布了整个社会机体,所谓的规训社会(姑且名之)形成了。”

       (二)主张2规训的手段: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和程序化检查

       福柯认为“规训权力的成功无疑应归因于使用了简单的手段: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以及它们在该权力特有的程序—检查—中的组合”。层级监视:“纪律的实施必须有一种借助监视而实行强制的机制。在完美的军营里,一切权力都将通过严格的监视来实施;任何一个目光都将成为权力整体运作的一部分”。规范化裁决:福柯先以波莱骑士孤儿院的审判会仪式为例指出,“在一切规训系统的核心都有一个小型处罚机制”。检查:“检查把层级监视的技术与规范化裁决的技术结合起来。它是一种追求规范化的目光,一种能够导致定性、分类和惩罚的监视”。

       (三)主张3“人之死”:规训社会的来临

       “全景敞视模式没有自生自灭,也没有被磨损掉任何基本特征,而是注定要传遍整个社会机体。从一种异常规训的方案转变为另-种普遍化监视的方案,是以一种历史变迁为基础的:在17和18世纪,规训机制逐渐扩展,遍布了整个社会机体,所谓的规训社会(姑且名之)形成了。”此后,“个人被按照一种完整的关于力量与肉体的技术而小心地编织在社会秩序中”。
作品赏析
       与其他作品之间的关系

       通过《疯癫与非理智——古典时期的疯狂史》、出版摘编版《疯癫与文明》、《词与物》、《性史》等著作我们可以发现,福柯有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即“十七世纪”。从“古典时代疯狂史”到“临床医学的诞生”,再到“词与物”以及“规训与惩罚”,这些著作都将十七世纪作为重要的时间节点。或许对于福柯而言,十七世纪才是现代性诞生的重要时刻,而他大量的著作也都是谈十七世纪之后的事情。前现代式的权力即古代君王的专制权力,往往是通过暴力与残酷的形式来表征和实施的,比如达米安案件所表明的杀一儆百、五马分尸等等。第二种权力是福柯哲学的核心——现代权力,也就是本书所讲的规训权力(Disciplinary Power)。
        作品评价与应用
       《规训与惩罚》被福柯本人称作“我的第一部著作”(其实它并非福柯的首部著作, 这里应是指福柯自己真正满意的第一本书),可见本书是福柯权力分析理论体系中最精彩的著作之一。《规训与惩罚》被认为是一部关于“现代道德谱系”的专著,在很大程度上借鉴和发展了尼采《论道德谱系》的思想和辩论方法。如果说尼采在《论道德谱系》中重新审视了古希腊到中世纪道德传统的变迁,他恶毒地批判了基督教“奴役”人的伪道德;而福柯则通过回顾刑罚从古典到现代的演变,揭露了现代道德的标杆人本主义的伪善。尼采呼吁回归酒神信仰,以摆脱成为“病人”的困境,而福柯拒绝建立任何单一的意义形态,他引导我们看到一个无法逃脱的权力之网。

       诚如福柯本人所说,“我们不应该在各种形象后面寻找意义,而应该寻找告诫。”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充斥着被凝视的现象,比如“考试作弊的时候我们会不自觉的注视监考老师的目光”、“男权社会中的女生在他者目光注视下需要印象管理”等等。那么,所谓的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或许是一把双刃剑,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个体隐私为代价的。当他人不断拥有凝视的权力之时,我们难免会呼吁拥有不被凝视的自由。

2024年4月27日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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