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言社会学看国家通用语推广普及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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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社会学率先在西方实现了深刻的语言学转向,开始重视人们生存世界中的语言现象及其背后的社会因素。从语言社会学视角出发,探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传承,包括对其理论逻辑和实践意义的双重分析。现实证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传承,二者并行不悖,有利于推动各族人民的交往交流交融,共同推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建设,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关键词: 语言社会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作为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我国拥有100多种语言,30多种文字,各地区还有不同的方言。语言不仅是人们交往交流的工具,也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语言政策”是指人类社会群体在言语交际过程中根据对某种或某些语言所采取的立场、观点而制定的相关法律、条例、规定、措施等。[1]语言政策体现了国家、政府对社会语言问题所持的根本态度,关系到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以及民族认同等问题,一直以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纵观历史,确立统一的语言文字是历代王朝巩固统治的重要方式。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颁布了“书同文”,原本作为秦国文字的小篆成为标准文字推行天下;并且,被称为“官话”的“雅言”得到了不遗余力的推广,极大地促进了地区间的交流与融合。在近现代,以中国共产党人为代表的先进知识分子,自五四运动起便坚持不懈地对文字改革进行探索和实践;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开展了拉丁化新文字运动,支持民众使用简体字。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的语言政策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形成期(1949-1986)、发展期(1986-2000)、成熟期(2000-2006)、拓展期(2006至今)。[2] 每个时期国家都根据现实的国情及语情制定了相应的语言文字工作规划,逐步建立起“主体多样”的语言政策,并取得了语言文字事业的历史性成就。

       我国“主体多样”的语言政策,“主体性”体现在《宪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这是我国语言政策的主线和方向;“多样性”则体现在《宪法》第四条所规定的“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国家鼓励在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础上,各民族保护和传承本民族的语言文字。[3]由此可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一直以来都是我国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的两大主线,党和国家非常重视二者的协调发展及共生关系。

       具体来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与普及是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自1955年“现代汉语规范学术会议”提出了对普通话“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的方针以来,推广普通话便成为了我国一项重要的语言文字工作。1956年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到1982年11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条款,再到200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诞生,以及2016年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了《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至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遍推广,尤其在农村地区和民族地区进行了重点普及,取得了持续性的进步和突破性的成就。2020年,我国全国范围内普通话普及率已达80.72%,相比于2000年的53.06%,提高了27.66个百分点。

       对少数民族群体来说,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自身融入社会、就业发展、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生活水平等各方面都有积极的意义。继续深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不仅有利于促进各族人民的交往交流交融,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有效路径。

与此同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工作也在与时俱进地制定和开展着。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来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努力构建一个多种语言“各就其位、各尽其能、和谐有序”的整体格局。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面对有相当一部分的民族没有文字的情况,1951年2月中央政府便颁发了文件,要求设立相应机构帮助少数民族创建文字。到1959年,我国已经成立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指导委员会”等11个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由此可见国家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视。[4]

       2017年,国家民委公布了《“十三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这是首份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式规划书,其中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均作了详细的说明和要求,进一步保障了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传承和弘扬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及其优秀文化。[5] 自2015年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启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以来,目前我国已经顺利实现了为期五年的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一期目标,出版了标志性成果《中国语言文化典藏》(20卷)和《中国濒危语言志》(30卷)等,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语言资料库。[6]

       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民族工作的新形势,创造性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命题,并将此确立为民族工作的总纲。语言文字工作作为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有效手段,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不可忽视的方面,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二者之间并行不悖。从语言社会学视角出发,探究在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传承的理论逻辑和现实意义,有利于深刻理解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实践并促进其完善和未来开展,以此来推动各族人民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向广度和深度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各民族大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理论视角及框架

       自社会学诞生以来,语言问题一直是不可避免的研究主题。然而由于受到哲学及形而上学思维传统等的影响,古典社会学理论未能对语言问题展开深刻的研究。随着传统的主客二元对立思想越来越受到现实的怀疑和批判,社会学逐渐开始从本体论向生存论转变,关注微观世界中的人际互动和社会关系。把语言问题真正引入社会学视角的先驱是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随着米德语言符号理论的提出和发展,语言问题开始进入社会学研究的视野,在60年代西方社会学率先实现了深刻的语言学转向。在语言社会学发展过程中,涌现出了许多理论学家和理论流派,比如符号互动论、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理论、布迪厄的实践社会学理论、福柯的话语实践理论、鲍德里亚的消费社会理论等,分别从不同角度对语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对于国家通用语推广普及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传承的分析,本文使用的理论框架如下:

       (一)符号互动论

       符号互动论产生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流行于六七十年代,是在对米德思想的继承之上所形成的一支反对主流功能理论的学术流派,通过研究日常环境中人们之间的互动来分析人们相互作用的方式、机制和规律,代表人物有布鲁默、戈夫曼、库恩等。

       在符号互动论里,“符号”是最基本的概念。它是指所有能代表人赋予某种意义的事物,比如语言、文字、动作等。一个事物之所以能够成为符号,是因为人们赋予了其某种社会公认的含义。

       布鲁默(Herbert George Blumer)是“符号互动论”的定名者,他提出了符号互动论的三大基本理论前提:第一,个人对事物采取的行动,是以他对事物所赋予的意义为基础的;第二,这些意义产生于互动过程之中;第三,这些意义并非固定,而是通过自我解释过程得到不断修正的。在此我们可以看出布鲁默对意义、情境、解释的重视。[7]

       在这三个理论基础上,符号互动论主要形成了如下观点:第一,人是符号的使用者,人类的最本质特征是用符号表示各种体验的能力;第二,人类运用符号进行沟通,符号在社会互动中发挥中介作用;第三,人们通过解释他人行动所具有的符号意义而进行交流和互动;第四,由于互动情境发生变化,人们在互动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对事物的定义;第五,角色扮演是人们最基本的互动形式,人们在角色扮演中不断进行内部解释,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理解其行动的意义。

       作为布鲁默的学生,戈夫曼也从个人运用符号的能力出发,强调了符号在人际互动中的重要作用。戈夫曼把戏剧比拟引入社会学,将生活世界比作一个“舞台”,并使用了许多戏剧的术语,如剧本、演员、观众、表演、前台和后台等,开创了社会学理论中的戏剧分析范式。[8]

       符号互动论重视人的主观因素,强调人既是主体又是客体,注重对个人微观层次的研究,主张从生活经验中归纳理论。符号互动论关注人们在日常生活或现实世界中对于符号的定义、理解和运用,而符号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便是语言,这弥补了过去社会学理论对语言问题研究的缺失,还为过于重视宏观层面的结构论和功能论作了补充,对恢复人的主观能动性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布迪厄的实践社会学理论

       自韦伯以后,行动理论成为了社会学理论的基本分析要素。韦伯以“理想类型”论述了社会行动,帕森斯进一步扩展了行动理论,将其作为建构巨型理论的基石。而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的行动理论则有着一个明显的特点,即他对日常实践的关注,因此其理论也被称为“实践理论”。

       布迪厄认为实践内涵过于丰富因此无法作出确切的定义,但他强调了实践的几个特点——复杂性、紧迫性、模糊性、与利益的关系。布迪厄还进一步提出了实践逻辑,指出我们对实践活动所做的解释,必须将惯习及其历史条件与实践所发生的当前客观环境紧密结合起来。

       布迪厄的实践社会学理论包含对场域、资本和权力的重要论述。场域,不仅是一个有着一定结构的空间,场域内各个位置之间存在客观关系的网络,并且这些位置是根据不同类型的权力或资本分配所界定的;它还是一个有着各种力量冲突的社会空间,场域内各行动者纷纷利用自身的资源来争夺利益。场域与资本密不可分。资本分为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符号资本,每种资本都有自身的运作逻辑,且不同资本之间能够相互转化。布迪厄主张建立一切实践活动的经济学,认为实践活动都是为了获取最大的物质或象征利益的经济实践活动。因此,人与人之间借助语言所进行的交往实践,并非是单纯语义层面上的互动,背后资本和权力也在参与较量。[9]

       在《语言与符号权力》中,布迪厄不仅深入地探讨了符号权力这个概念,还分析了语言作为实践在建构、维持权力、灌输知识等方面的运行轨迹。在对索绪尔、奥斯丁等人批判的基础之上,布迪厄发展了自己的语言实践理论。他关注语言在现实中的实践,考察语言的社会功能或效用,以及权力如何渗透其中的逻辑。“语言权力关系并不单纯由占主导地位的语言力量决定,而是通过所讲的各种语言,通过运用这些语言的人,通过根据占有相应能力而得到确定的某些群体,通过所有这些,整个社会结构在互动中得以呈现。”[10]因此,布迪厄认为语言实践是语言惯习和语言市场之间联系的产物。语言表达总是处于特定的环境或市场之中,被赋予了某种价值。在特定的语言市场中,某些语言产品的价值会更高一些;人们拥有不同的“语言资本”,即在特定的语言市场中生产适切话语的能力,而且语言资本的分配,与个体在社会空间中所处位置的其他资本比如经济资本有关。除此之外,个体拥有的语言资本越多,越能有效地利用差异,进而获得由差异带来的更多利润。[11]

       布迪厄的实践社会学理论,对于语言的论述进一步揭示了语言作为一种实践形式的运作机制,以及语言与资本、权力、场域等的复杂关系,有利于我们更深入且全面地理解语言问题。

       三、文献综述

       (一)语言社会学视角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相关研究

       从语言社会学视角出发,许多文献探究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对于个人、社会和国家的作用和意义。首先,普通话的推广有利于提高民族地区个人或家庭的经济收入。王海蓝(2019)等人通过对西藏自治区波密县的调查,指出普通话技能既能直接影响个人收入,也能通过影响职业、教育、信息获取等因素而对收入产生间接的影响[12];丁赛(2015)等人关于西部民族地区农村不同民族间收入分配的研究发现,少数民族家庭劳动人口中掌握汉语的能力越差,家庭人均纯收入越低。[13] 第二,普通话的推广和普及还有助于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整体经济发展,以“语言扶贫”助力少数民族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掌握市场经济的主要通用语言,能够帮助少数民族群体将当地的环境资源或文化资源利用起来,发展旅游业、文化产业等。

       与此同时,也有许多研究分析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逻辑及其意义。韩彦(2023)基于语言社会学理论,建构了一个包含文化、社会、个性纬度的分析框架,以此来研究高校民汉合班教学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逻辑。从语言媒介角度来看,国家通用语所承载的不仅仅是一种语言上的含义,还有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奋斗历程;因此培养民汉合班学生的国家通用语言运用能力,有助于培养其中华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14] 陈雪儿(2020)对少数民族青壮年农民国家通用语教育的探讨,借助了布迪厄的实践社会学理论。少数民族青壮年农民国家通用语教育,既是一种带有特定规则的教育场域,也是发生在民族地区的一种特殊社会实践。在那些深度贫困地区,少数民族青壮年农民国家通用语教育与我国的脱贫攻坚战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国家战略紧密关联,它不仅是语言、文化教育场域,也是政府通过国家战略和社会福祉角度而高度介入的政治场域。因此,该场域中的国家通用语教育,从时间上受到场域内部行动者的语言惯习,以及整体社会语言环境的影响;从空间上则受到向外交流交往交融和向内传承少数民族语言要求的约束[15]

       此外,还有一些文献考察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与其他社会变量、社会现象和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不均衡不充分,容易带来消极的影响,进一步加大社会不平等。例如,王浩宇(2019)对天祝藏族自治县的个案研究表明,少数民族群体内部语言习得与使用能力的差异维系并再生产了一种语言分层和社会经济分层。通常来说,个体语言能力与其经济收入、社会地位、职业声望密切相关,那些国家通用语使用能力强的藏族青年在升学、就业中更具优势,社会经济地位相对较高。因此,继续加大国家通用语教育资源的投入、积极发挥“语言扶贫”的功能, 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群体更全面参与社会经济建设。[16] 也有一些学者探讨了“语言冲突”问题,认为许多语言问题反映的是社会其他领域中的竞争。如费什曼所认为的,“语言仅是一种客观存在, 只有语言使用者才能决定他们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某种语言。”从众多国家语言冲突事件中可以看出,许多民族对自身语言官方地位的追求, 其实质是一种围绕权力、地位、政治以及意识形态方面的政治诉求。[17]

       (二)语言社会学视角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传承相关研究

       以语言社会学探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大部分文献着重论述了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实践的逻辑、意义,并提出了相关建议。陈卫亚、王军(2013)使用符号互动理论分析了少数民族语言的传承政策。符号互动理论注重事物的意义,以及符号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由于语言作为所有符号体系中最丰富、最灵活的一种形式,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于少数民族群体来说,其母语或第一语言具有重要的独特意义。对于少数民族语言的传承,要做到客观实际,与广大人民群众深入沟通,尊重其意愿,充分调动积极性,因地制宜做好相关工作[18]

       也有学者分析了民族语言、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之间的互动关系。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拥有一套自己的语言体系和基于语言符号基础上对社会生活和自然的理解体系,这些体系不断与外界进行互动和变换,而非一成不变。例如,藏文是语言符号系统中的书面体,民俗文化则是口语的文化表达,二者之间应当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民俗文化的实践比如民俗歌舞,离不开语言;另一方面,语言也通过民俗事物对自然界的抽象而获得了意义系统。因此,在小学双语教育中引入民俗文化,能帮助学生在学习普通话的同时理解本民族语言文化[19]

       除此之外,还有研究将民族语言放置于中国式现代化、城镇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视域下进行价值探究。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对民族语言价值的探析既体现着中国个性,满足了中国式现代化对中国国情、中国特色的强调,同时也包含着国际共性,推动世界各民族文明成果的交流互鉴。我国拥有丰富的民族语言资源,开发与利用具有丰富性、独特性、共享性的民族语言资源,顺应了“一带一路”倡议的必然要求,能够彰显出民族语言资源在推动国家战略实施中的应用价值,增强国家文化自信。[20] 中华民族的语言文字事业要与多元一体的共同体格局相契合,就要坚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科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共同发展,构筑起稳固的语言共同体。[21]

       四、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一)研究内容

       “语言社会学”,是联系语言对社会所进行的研究,或者说研究语言根本上是为了认识社会。从语言社会学视角出发,分析我国的语言文字工作,具体来说分为两个方面:首先是探究在民族地区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实践逻辑和现实意义,其次是研究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实践逻辑和重要价值。在分析过程中,本文将使用的语言社会学具体理论主要包括符号互动理论、布迪厄的实践社会学理论等,并试图逐步从“个人—国家”的理论层次展开由微观转向宏观的分析。

       (二)研究方法

       1. 案例分析法

       亦称个案分析方法或典型分析方法,是在有针对性地挑选具有重要分析意义的案例对象之后,对其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综合分析,试图从个案中发掘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规律性认识。

       2. 文献研究法

       亦称资料研究或文献调查,是指通过对文献资料的检索、搜集、鉴别、整理、分析, 来形成事实科学认识的方法。[22] 通过文献资料研究,我们可以找到新视角、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得出新结论、获得新启发。

       更具体来说,本文使用的是内容分析法,同样以文献作为研究对象,但是更加注重对文献的显隐性内容进行深入探究和揭示,从整体层次上把握文本内容的复杂逻辑和思想结构,以此来发掘文本内容的真正意义,努力透过现象看到本质。

       五、具体研究分析

       (一)从语言社会学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截止2020年,普通话在全国的普及率已经超过80.72%,相比于2000年提高了27.66个百分点,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就。在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少数民族个体、家庭、地区,以及整个中华民族共同体来说,都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首先,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利于提升少数民族个体的资本。

       布迪厄对于语言实践的论述,指出语言表达作为实践的形式之一,是语言惯习和语言市场之间联系的产物;语言表达总是在特定的语境或者语言市场中产生,而语言市场的属性赋予语言产品某种价值;在给定的语言市场中,某些语言产品的价值会更高一些。普通话作为全国市场的主体性和惯用性语言,其“市场价值”在大部分地区通常更高。并且,语言能力作为一个人基本能力和素质的综合体现[23],不仅是个体获取知识、信息和技能的重要工具,也是个体积累其他资本的重要前提。因此,对语言能力的培养是重要的人力资本投资。那些充分掌握并能够熟练使用普通话的少数民族个体,拥有相对较高的“语言资本”,即在特定的语言市场中生产适切话语的能力,从而占据更为丰富的人力资本和就业优势,消除了劳动就业市场内的沟通障碍,有利于及时获得更多的就业信息,掌握相关劳动知识和技能,最终提高个人收入。

       对少数民族学生来说,学习和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利于提升个人的文化资本。布迪厄所论述的文化资本是指借助于各种教育行动传递的文化物品,有身体化的、客观化的和制度化的三种存在形式。从现实情况来看,国内国外各类优秀文明成果和历史文献资料,以及最新科技发展动态等信息,基本都是首先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形式进行报道和转译的。如果没有掌握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定程度上将会阻碍少数民族群体获得和充分吸收先进的文化资源。除此之外,积极推动民族地区学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可以缓解外来支教老师与本地学生之间的语言交流不畅问题,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先进科学知识,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和个人学业表现,也为其未来进入高校深造提供了语言基础。并且,布迪厄指出,在一定情况下,文化资本能够转化为经济资本。文化资本作为一种象征性的资本,具有重要的社会交换价值;在特定的社会场域中,拥有丰富文化资本的人往往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源和社会认同,从而在社会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学生,在未来求学、就业时能够将其文化资本的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经济资本的优势。

       其次,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整体发展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费希曼-普尔假说”指出了语言与贫困之间的相关性,“一个语言极度繁杂的国家,总是不发达或半发达的;而一个髙度发达的国家,总是具有高度的语言统一性”。[24]这一观点在我国得到类似印证:我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多为汉语方言区或少数民族语言区[25],大多数贫困人口识字率低,普通话掌握能力差,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较弱,思想观念落后,内生动力不足等。

       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提出“语言扶贫”,要求“在民族地区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26],之后党和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对语言扶贫工作进行指示,为国家总体扶贫工作的实施提供语言方面的保障。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利于帮助民族地区挖掘和利用旅游资源、语言文化资源等,促进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要素流通、产品交易、文化传播等方面,从而推动所在地区的整体经济发展。例如,在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用普通话迎接四方来客,吟唱家乡之美,使当地的旅游业呈现井喷式发展,来往的游客络绎不绝。

       除了经济上的贫困,国家通用语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推广普及还能降低健康贫困发生率,帮助解决精神贫困问题。例如,普通话可以通过克服医患沟通障碍、提升个人的社会经济地位而缓解健康贫困,还能够通过增加社会互动而对精神贫困问题作出贡献,提高农民工的心理健康率。[27]

此外,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促进作用。

       从语言媒介角度来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仅仅涉及语义层面,还承载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文化、传统文化资源和伟大奋斗历程[28],因此提高民族地区的国家通用语言运用能力,有利于增进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培养中华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意识形态的整合,形成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所有民族都会认为,能够统一思想的最强大力量莫过于语言共同体。”[29]从语言共同体角度来看,中华民族语言共同体彰显了互尊互信、互信互敬的共同体意识,包含了身份认同载体、共同利益纽带、文化传承根脉、情感联结基石这四种价值指向。[30]在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基础之上,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利于建构超越民族边界的语言共同体身份认同;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普工作促进民族地区的旅游业、文化产业等发展,能够从经济利益上维系各族群众。同时,语言作为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借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我们可以了解不同民族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道德规范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繁荣发展;通过破除民族间的语言障碍,语言共同体推动各民族的“心意相通”和守望相助,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从语言社会学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传承

       语言文字是人类智慧和文明的结晶,也是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载体。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53个民族拥有本民族语言,数量超过80种,种类繁多、系属多样,体现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文化多样性。《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均有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国家充分保障和支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工作。

       首先,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对少数民族个体来说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从符号互动论来看,人是符号的使用者,人类的最本质特征就是用符号表示各种体验的能力,符号在社会互动中发挥中介作用,人们通过解释他人行动所具有的符号意义而进行交流和互动。语言文字,作为所有符号体系中最丰富、最灵活的一种形式,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为一种群体建构和使用的“符号”,反映了独特的社会生活面貌,对于少数民族群体来说有独特意义,他们在这些语言符号的基础之上形成了一套对自然和社会生活的理解系统。通过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少数民族个体得以在该民族内部尤其是生活领域内实现高效的沟通交流。

       其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为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表征,对于各少数民族发展来说有重要作用。

       正是通过语言文字对自然世界和社会世界的抽象化,才创造出了诸多民俗事物、传统习俗,形成了神话传说、民族歌舞等多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不仅促进了少数民族思想、文化、习俗等的传承,同时也饱含了各族人民的深厚情感和民族凝聚力。如果没有语言文字的记载, 少数民族中那些具有进步意义的思想、文学、历史等, 将如繁星般转瞬即逝, 无法传承至今。例如,藏族文字创作的《西藏王臣记》《青史》《贤者喜筵》,以及蒙古族文字创作的《蒙古秘史》《蒙古黄金史》《蒙古源流》等,为后世研究我国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的发展、演变概况提供了宝贵的历史文献考证。[31]

       与此同时,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也有利于促进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建设,增强文化自信和中华民族认同。

       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中华民族的历史,是一部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和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在语言文字上也呈现“多元”与“一体”的关系。“多元”是指各民族所使用的多种语言文字,“一体”则是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二者相互依赖,辩证发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二者并不相悖。从“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到“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树立各民族语言文字都是国家宝贵文化资源的观念”,体现了历来我国语言文字政策的包容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有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其本质是建立在五千多年文明传承基础上的文化自信。”由此可见,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和更深厚的自信,这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对自身文化价值、生命力和创造力的高度信心。各民族独具特色的语言文字, 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学术价值、使用价值等, 不仅是各民族绵延不绝的力量源泉, 也是各民族思想得以团结的纽带。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重视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传承,生动地体现了中华民族坚定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有利于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巩固发展民族大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六、总结与反思

       “语言相通是人与人相通的重要环节。语言不通就难以沟通,不沟通就难以达成理解,就难以形成认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传承,作为我们党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的语言文字政策,不仅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途径,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手段。

       从语言社会学视角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传承,二者各自遵循合理的理论逻辑,其积极的现实意义也已经由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关实践所证明。无论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还是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都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宝贵的文化资源,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底蕴。

       但同时,我们要清楚认识到的是,目前我国语言文字工作也面临着一些困境。比如,老年群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能力仍较弱,未能掌握普通话或不能识读汉字将对老年群体理解国家政策、获取外界信息、参与市场交易,以及看病就医等方面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此外,许多民族地区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上存在师资短缺、教学模式单一、缺乏优质的网络学习资源等问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也面临着语言使用人口规模不断缩减、少数民族语言出版处于劣势竞争地位、高人口流动率影响语言代际传递等挑战。面对这些现实困境,相关部门应积极回应,在深入了解现状的基础之上,制定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来改善并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实践,从而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进一步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Kaplan, R. and Baldaulf, R. Language planning from practice to theory.Clevedon:Multilingual Matters,1997.

[2] 周庆生.中国语言政策研究七十年[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0(06):60-71+2.

[3] 袁伟.我国主体多样的语言政策[J].中国民族教育,2020(11):9-10.

[4] 文秋芳.国家语言治理能力建设70年:回顾与展望[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51(05):30-40.

[5] 国家民委“十三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规划[C].语言生活皮书——中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报告(2018).商务印书(The Commercial Press), 2018:8.

[6] 项开喜.中国共产党与百年语言文字事业[J].中国语文,2021(04):387-401+510.

[7] Blumer, Herbert. Symbolic Interactionsim:Perspective and Method. Berkeley:California University Press, 1986.

[8] 欧文·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9] 皮埃尔·布迪厄.实践感[M].蒋梓骅,译.江苏:译林出版社,2003.

[10] Pierre Bourdieu. Language and Symbol Power[M]. Cambridge:Harwa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11] 傅敬民.布迪厄符号权力理论评介[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7(06):104-117.

[12] 王海兰,崔萌,尼玛次仁.“三区三州”地区普通话能力的收入效应研究——以西藏自治区波密县的调查为例[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51(04):49-58.

[13] 丁赛,李克强,别雍·古斯塔夫森.西部民族地区农村不同民族间收入分配的差距及原因[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2(04):36-43.

[14] 韩彦.高校民汉合班教学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逻辑——基于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分析[J].西藏发展论坛,2023(01):73-80.

[15] 陈雪儿.少数民族成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的教育对策研究[D].西南大学,2021.

[16] 王浩宇.藏族青年语言能力与社会经济地位关系调查研究:以天祝县为例[J].语言战略究,2019,4(01):67-75.

[17] 何俊芳, 周庆生.语言冲突研究[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010:305.

[18] 陈卫亚,王军.从社会学相关理论看我国少数民族语言传承之必要性及政策调整[J].民族教育研究,2013,24(04):16-21.

[19] 张凌云.符号互动论视域下民族地区小学教育中的语言教学现状研究——以迪庆藏族自治州某小学为例[J].中国民族博览,2021(21):128-132.

[20] 郭亚杰.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民族语言的价值探析[J].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49(02):21-29.

[21] 许锋华,刘晓菲.以语言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价值意蕴、基本遵循与实践理路[J].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05):41-54.

[22] 杜晓利.富有生命力的文献研究法[J].上海教育科研,2013(10):1.

[23] 赵世举.从语言的功能看公民个人语言能力的地位和作用[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37-43.

[24] POOL J.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language diversity[A].A FISHMAN(ed.).Advances in the Sociology of Language (Vol.2)[C].The Hague:Mouton,1972.

[25] 李蔚.我国语言扶贫事业的成效、经验与深化[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42(08):172-180+188.

[26]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J].办公室业务,2011(12):1-12.

[27] 张卫国.普通话能力的减贫效应:基于经济、健康和精神维度的经验分析[J].语言文字应用,2020(04):37-51.

[28] 韩彦.高校民汉合班教学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逻辑——基于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分析[J].西藏发展论坛,2023(01):73-80.

[29] 伯克.语言的文化史:近代早期欧洲的语言和共同体[M].李雪翔、李鲁,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234.

[30] 许锋华,刘晓菲. 以语言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价值意蕴、基本遵循与实践理路[J].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 (05):41-54.

[31] 王怡雯.论“文化自信”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传承发展[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8(09):106-108.

 

王可

 

2024年4月27日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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