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用语推行下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与传承
摘要:随着国家通用语的推行,各民族对于汉语的认同和使用都有较高的提升。但是与之伴随的是民族语言的迅速变化,甚至有些语言走向濒危或消亡。为了构建真正的语言“多元一体”格局,本文采用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中关于语言的论述来进行案例分析研究。案例选取了湘西地区土家语对使用情况,以及当地土家族对于土家语的心理态度,并分析了土家语濒危的原因。最后,通过布迪厄的理论分析了语言与身份建构和权力的关系。我们要在推行国家通用语的基础上,将保护和传承民族语言落在实处。
关键词:民族语言、国家通用语、语言实践理论、语言保护
一、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四次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要认真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1]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央于1956年成立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逐步逐层在全国各地推广普通话。之后,198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2000年领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从法律层面保障了普通话的推广,并将普通话规定为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在全国范围的推广使得各族人民对于普通话的使用进入一个更深、更广泛的层次。而各民族对于普通话的普遍使用和认同有助于推进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不同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和交融,从而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构建中华民族及其语言的“多元一体”格局,在语言工作方面要处理好“强势语言和弱势语言、语言互补和语言竞争、母语使用和通用语兼用、不同语言的共性和个性等关系”。[2]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3]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多语种、文化多元的国家,拥有汉藏、阿尔泰、南岛、南亚和印欧五大语系的 130 多种语言,语言资源的丰富程度在世界范围内都位居前列。然而,随着现代化的迅速发展和城镇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迅速变化,许多语言趋于濒危或面临消亡。语言作为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人们沟通交流的工具,它的濒危或消亡带来的是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不可避免地步向衰微。在现存的130多种语言中,有68种语言使用人口在万人以下,其中 25 种语言使用人口在千人以下,而赫哲语、满语、苏龙语、仙岛语、普标语等少数民族语言,使用人口已不足百人,处于濒危状态。[4]
根据中国在语言政策设计上坚持的主体性与多样性相统一的原则,我们不仅要强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还要尊重方言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多样性。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国家通用语的同时,保护和传承发展少数民族语言,辩证地看待国家通用语和少数民族语言之间的关系。面对部分少数民族语言走向濒危或者消亡的局面,我们要坚持民族平等的原则,保障各少数民族的权利,在全国推广国家通用语的大背景之下,保留少数民族语言的生存发展空间,有利于保持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使各民族在发展民族特色的基础上,增强对于民族语言和国际通用语言的认同感,构建语言文化层面的“多元一体”格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文献综述与理论视角
(一)语言
语言不仅是人们交流交际的工具,也是与艺术、文学、建筑、绘画等一样的意识形态,人们通过语言这一重要的表现形式传达情感,表达自己的思想。在18世纪,赫尔德、洪堡特等德国哲学家、思想家创始了语言哲学,发现并阐述了语言与思维之间、语言与文化之间以及语言与民族之间的密切关系。赫尔德和洪堡特通过比较人与动物的区别以及比较不同民族(族群)语言结构之间的联系和差异,提出人类的思维具有语言性的观点,认为语言是思维的工具,人类的思维受语言决定和影响。他们通过考察各民族语言,以及文化在历史中的演进和发展,发现了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发展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得出人类的文化传承与发展是通过语言来实现的结论,并提出了“语言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 “语言是人类发展的历史纽带”[5]等观点。
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曾精炼地总结过语言的本质。他们认为,语言是历史性实践的产物,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语言同意识一样,是人类现实生活与物质生产劳动的产物,是历史演进中的过程中人类为了满足生产、生活及交往的需要产生的现实的意识。“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的、现实的意识。”[6]语言是思想、观念、意识的运动与表达的媒介,是因为在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过程中是“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7]。语言作为人类现实的意识,既反映和展现了客观物质世界,也向客观世界展现了人的精神世界。
语言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基础,语言作为人与世界的媒介,帮助人理解和把握现实生活世界。语言的生存发展离不开人,而语言又昭示着人存在的意义。语言也是时间的中介,连接着过去、现在和未来,链接着人类文明的存续与发展。人类通过语言这一形式来反思历史与现实, 并在学习和掌握语言的过程中,承接继承着民族的历史与传统。语言是理解和相互理解的媒介,人类只有通过语言的交往,才能在彼此的语言中求得共识。哈贝马斯认为,语言是构成一切交往行为有效性的基础,是串联“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媒介。他指出:“使交往理性成为可能的,是把诸多互动连成一体、为生活形式赋予结构的语言媒介。”[8]语言使得民族之间的交流成为可能,语言作为媒介促成了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流互通,推动人类社会的共同进步发展。
(二)少数民族语言
语言结构与文化结构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制约着一个民族在进步过程中所构筑的文化结构的个性和特点。民族语言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的重要特征和文化符号。每一种语言都能反映出使用者的民族特征与民族意识,民族语言也能更加充分地表现本民族的文化,民族语言形式的深层形式是一个民族的思维习惯。民族语言是该民族的人们在生活生产中的经验的总结,展现了该民族看待世界的思维方式。
民族语言是民族存在的象征,是构成民族的最基本要素之一,也是划分民族的主要标志之一。民族语言是民族交流沟通的工具,是民族认同和团结的纽带,是民族维护和发展自身利益的手段。民族语言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承担着文化传承的责任。通过语言传承,民族传统、宗教信仰、传说故事等民族语言得以传承和保护。民族语言也是民族地区内人民内部交流的主要工具,是保持族群凝聚力和社会和谐的纽带。民族语言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表达,民族语言是创作民族文学艺术的基础,通 过诗歌、歌谣、传统舞蹈等形式,表达和传达民族独特的审美观和艺术风格。
民族语言在语言学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民族语言的分类和分布、民族语言的结构和特点以及民族语言的多样性。通过这些研究揭示民族语言的内部结构和外部联系,比较民族语言与汉语或其他语言的异同。民族语言多样性的研究致力于理解各个民族语言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探讨如何在保持多样性的前提下,构建一个更加紧密一体的语言生态系统。
关于民族语言的文化和历史的研究,主要通过语言学、文化学、历史学等学科的交叉,探讨民族语言所反映的 民族的文化、风俗、信仰、思想、艺术等方面的内容,追溯民族语言的起源、发展、变化、演化等过程,重构民族语言的文化和历史脉络。对民族语言与文化的关系、互动、影响等进行研究和探讨,可以揭示民族语言的文化内涵和价值。
而从社会学视角出发,更多的研究聚焦于民族语言的保护和发展,分析民族语言面临的消亡和危机的原因和影响,当前,学者们对民族语言的保护与维护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开展语言调查、记录、编纂工作,制定语言规范和教材,力求挽救濒危的民族语言。近年来,数字技术的发展为民族语言的研究提供了新的途径。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的应用,促进了对民族语言的数字化记录、翻译和传播。这些理论与实践工作为民族语言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的支持。民族语言的研究和发展,不仅有利于民族的文化传承和社会进步,也有利于中国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三)民族语言认同
民族语言认同是一个民族成员对自己民族语言的认识、使用及归属感,它体现和维护了民族成员的共同心理意识。民族语言认同是民族身份认同的重要因素与重要方面,是维系民族一体感和民族认同的基本要素之一。维柯说:“语言是建立人类社会的最强有力武器,所以学习就应从语言开始。"[9]民族成员在学习和掌握民族语言的过程中,通过语言这一媒介潜移默化地接受着民族文化的熏陶,其成员的民族身份识别与认同,也是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形成。民族语言作为民族文化、民族情感、民族意识的载体,链接着民族的智库,传递民族情感,形成共同民族心理。民族成员在共同的语言交往中交流思想、表达情感、传递经验、建构紧密的民族关系,逐渐形成对民族语言的认同,进而加深对民族的认同,建立、维系和巩固民族共同体。
三、研究框架与研究内容
在研究关于语言的功能,语言认同,以及语言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时,布迪厄的惯习、场域、资本等概念经常被提及和使用。因此,本文将选取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尤其是其中的语言实践理论,来构建本文的理论框架。通过介绍语言实践逻辑梳理出本文的概念框架,为分析和解释民族地区语言使用状况和语言认同构建理论基础。
布迪厄在社会实践理论里对于语言有着专门的研究,在语言方面他发展了一套独特的语言交换市场理论。他认为在人们的语言交往中,人们所完成的并非语言文字符号及其意义方面的交换,而是不同的个人、团体、阶级和群体之间的社会地位和社会权势的交流、调整、比较和竞争,也是一场权力、资源、能力及社会影响的权衡过程。同时布迪厄强调语言交换活动的象征性权力结构及其特殊的运作逻辑,其中特别说明了官方语言在现代社会中具有特殊的意义。语言交换活动在当代社会的权力斗争正当化程序、区分化以及社会结构重构中发挥特殊的社会功能。在社会语言交换中,最重要的是某一种语言被确认为“合法性语言”或“正当化语言”地位的过程。布迪厄认为:“官方语言既在其发生方面,又在其社会使用方面。正是在国家形成的过程中,受官方语言支配的一体化语言市场得以建立的那些条件才被创造出来。在官方场合与官方场所(学校、公共行政机关、政治机构等)中,这种国家语言是必须使用的语言,因此,它就成为一种理论规范,一切语言实践都要接受其客观的衡量。”[10]
布迪厄对语言的本质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他指出,语言远不仅仅是单纯的交际工具,比起交际功能,语言更多地被用于建构身份,语言是符号权力的化身,是意识形态和文化控制与支配的中心机制。语言的意义建构无法脱离社会的利益构成,理性认可的有效言语是各种利益关系交织而成的合法性言语。
布迪厄并非孤立地关注语言问题,他主张将语言置于广阔的社会语境即真实言语语境中进行考察,注意语言和社会生活,尤其是语言和权力的密切关系。在布迪厄看来,社会性是语言的根本属性。根据这一语言的本质特征,布迪厄对语言进行了社会本体预设,可将其归结为:语言的社会实践性、符号象征性与资本生产性。语言的这三个特性表明了语言蕴含着权力支配的逻辑,是社会等级结构化差异的具体体现。语言作为一种符号表征从根本上承载着复杂的社会权力关系,语言游戏反映社会结构,通过语言,社会成员的等级地位与社会力量关系得到间接体现。语言资本是社会主体参与竞争的筹码,语言资本价值的实现可以赋予社会主体某种象征性的权力,推动社会场域位置与权力关系的再分配。
四、研究分析
(一)土家族语言使用状况
土家族作为中国南方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湘、鄂、渝、黔四省交界的湘西鄂西、渝东南、黔东北的武陵山区,其中湖南省的土家族主要分布在湖南西部地区,即湘西地区。土家语目前现存的南、北两个方言区均在湘西。[11]土家语的语音、词汇、语法都有自己的体系和特点。
李锦芳将濒危语言分为“濒危语言”和“濒绝语言”两个层次,判断依据主要是语言使用绝对人口数、代际传承和是否为识别民族主体语言。[12]通过这三方面的标准来判别我国少数民族濒危语言,将语言人口总数在2000人以下的确定为“濒绝语言”,应优先抢救。李锦芳已经认定土家语(南部方言)母语人口只有1000左右,可以被认定为中国目前需要优先记录的濒危语言。[13]在孙宏开、李锦芳的调查中,土家语北部方言属于已显露濒危特征的语言。[14][15]近十年来,土家语的濒危速度和程度之快令人担忧。目前说土家语的总人数大约在3万人左右,均为土家语、汉语兼用型。从说土家语的人口占土家族总人口的比例来看,99%的土家族人口已经完成了向汉语的转用。在会说土家语的人口中,90%以上是土家语、汉语兼用。土家语的代际传承正发生着深刻危机,土家语群体在语言认同、语言价值取向和语言忠诚度上都表现出消极、负面和矛盾的心理。这是导致土家语濒危的原因之一,也是制约土家语传承和保持的最大心理障碍。
(二)土家语濒危的原因分析
关于造成土家语成为濒危语言的原因有内外两大部分。外生原因包括自然空间层面、社会结构层面和文化层面;内生原因主要包括语言谱系、语言结构与功能和语言书写系统。由于内生原因更多是从语言学的角度进行分析,因此不做过多讨论。
首先,土家族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的改变,地理交通的改观和气候景观点变化,都属于空间维度的变化,语言会随着空间的变化而变化。
其次,在社会结构层面,土司制度下的政治汉化促使了汉语在土家语分布地区的语言与文化“入侵”。清朝雍正年间的“改土归流”更是进一步加剧了土家族汉化,一方面废除了土家族原有的土司制度中的部分内容,对土家族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方面促进了土家族地区与汉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加剧了土家族的汉化进程。尽管在封建时期土家族仍保留着具有特色的语言、文化、习俗等,但对于土家族而言,尤其是土家族上层,仍旧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汉族“大一统”以及儒家思想的影响。除了在土汉交往中进行非正式的汉语学习,系统的汉语汉学教育成为加速土家族转用汉语进程的重要因素。历史上汉族人口的大量迁入以及随着时代的发展,地区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都进一步推进了土家族对于汉语的认同与使用,从而使得土家语逐渐被族人放弃,逐渐走向濒危。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湘西州的土家族部分转用汉语,绝大部分土家族民实行土家语、汉语兼用。社会结构层面的政治因素在促进土家族向汉语的转用或土、汉语兼用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文化结构层面,宗教因素和群体对于语言的观念都会影响对本民族语言的坚守态度和对外来语言的开放态度。土家族没有像西方基督教一样系统的宗教信仰,只有松散的民间信仰支持着族民的信念。开放、实用性、现世性的民间信仰没有且不能提供给土家族稳定的精神内核和支撑。而开放的语言文化观念也是导致土家语濒危的重要社会心理因素。
(三)讨论
1.语言与身份建构
语言除了是交流的工具之外,更是帮助人们建构社会身份的工具。通过语言,人们学习语言所承载的文化、习俗、规矩和历史,在语言的学习中,逐渐确认个体的社会身份,从而对于自己身处的群体产生认同和归属感。对于土家族来说,土家语的学习能够使他们在族内进行畅通无阻的交流,在与他人的社会交往中获取信息。更重要的是,在土家语的学习过程中,人们会习得土家族特色的生活习惯、民族习俗、民族历史和独特的民族文化。在土家语向汉语的转向完成之前,土家族能够从他们日常惯用的语言中获得对所属民族的认识和强烈的认同感,即无条件地认同自己是土家族。但在语言完成转向之后,大多数土家族使用汉语或是土、汉兼用。在语言的学习过程中,不仅要学习土家族的语言与文化还要学习汉族的语言文化。两族语言为土家族建构了双重社会身份,而身份的选择与认同将成为个人与社会交互的结果。土家族在使用汉语的过程中逐渐丧失掉了对于土家语的使用和传承,伴随消失的还有土家族独特的文化和习俗。在接受汉语教育和建构的同时,土家族也逐渐丧失了对于原民族的强烈认同感。语言建构着他们的民族身份,也摧毁着他们的民族身份。
2.语言与权力
语言是符号权力的化身,是意识形态和文化控制与支配的中心机制。土家语的逐渐濒危以及土家族语言的使用向汉语的转向,都说明了语言背后权力结构的变化。语言的使用背后实际上蕴含着权力支配的逻辑语言也是社会等级结构化差异的具体体现。从最开始土家族上层接受汉语教育和学习汉语文化,并掌握对于汉语的使用,实际上也是族内社会等级结构化的实质表现。在传统的封建社会中,虽然也存在着中央集权这样更高的社会等级,但由于地理、交通等因素,与中央集权所在地之间存在的较远距离使得权力难以完全管至土家族族内地区,具体表现为过去土家族与汉族地区语言沟通不畅。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新中国的建立,土家族以外更高一层、更稳固、更系统的权力机构和社会等级能够更广泛、更深层次地影响土家族内部的社会结构。在土家族与汉族的交往过程中,土家语与汉语出现交往交融的局面,这背后体现了土家族与汉族之间的社会地位与社会权势的交流与碰撞。
语言作为一种资本,是社会主体参与竞争的筹码。而语言资本价值的实现,可以赋予个体某种象征性的权力,从而推动社会场域位置与权力关系的再分配。汉族作为社会主体,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权利。而土家族转向汉语的使用实际上也体现了,土家族通过学习和使用汉语来实现汉语的资本价值,从而获得汉族地区的资源,进而实现社会场域的变化和社会流动。但事实上,在土家族获得汉语相应的权力的同时,土家语走向濒危的趋势背后也说明了在土家族的社会场域内逐渐丧失了可交换的语言资本。
五、总结与反思
通过使用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中关于语言的论述对土家语走向濒危这一案例进行分析,本文得出随着国家通用语的全面普及,民族地区的语言使用将会大幅降低。这一现象带来的不仅是语言学视角下语言文字走向濒危甚至消失,而且还是语言社会学视角下社会权力结构的变化与身份认同的变化。我国的民族语言丰富多样,并承载着各自独特的、灿烂的民族文化,而一旦民族语言走向衰微,带来的将不仅仅是文化丰富性与多样性的下降,还是整个社会场域内位置的变动。如今我们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我们在考虑整体中华民族的发展复兴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多民族国家文化的丰富性与多样性的保留与延续。民族地区的人们在认同民族身份的同时,也认同自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份子。在民族地区进行汉语教育的同时,也要鼓励民族文化的延续与发扬,构建真正和谐的多元一体格局。
六、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N].人民日报,2021-03-06(1)
[2] 戴庆厦.“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理论与实践——“语言保护”实施后的五年回顾[J].贵州民族研究,2017,38(02):185-188.
[3]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中国青年报,2011-10-26(1)
[4] 田立新.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的缘起及意义[J].语言文字应用,2015,(04):2-9.
[5] 庞文薇.人与语言[D].上海外国语大学,2013.
[6] 马克思,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7] 马克思,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8] 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与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M].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4.
[9] 维柯.新科学[M].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643-644.
[10] 布迪厄:《言语意味着什么一一语言交换的经济》,商务印书馆,2000年,18页.
[11] 黄行.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的方言划分[J].民族语文,2007(06):3-11.
[12] 李锦芳.中国濒危语言研究及保护策略[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5,(03):113-119.
[13] 李锦芳.中国濒危语言认定及保护研究工作规范[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版),2015,37(02):107-114.
[14] 孙宏开,胡增益,黄行主编. 中国的语言[M].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06.
[15] 李锦芳.中国濒危语言认定及保护研究工作规范[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版),2015,37(02):107-114.
王妮